根据市委巡察工作上下联动要求和县委巡察工作部署,经县委同意,县委巡察二组自2024年3月19日起,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40天左右常规巡察。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巡察期间,县委巡察二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,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处理。
县委巡察二组专门值班电话:
18950989007(受理时间:工作日8:00-17:30)
接访地点:
大田县委巡察工作保障中心
通信地址:
大田县委巡察办或大田县6号邮政信箱(县委巡察工作保障中心一楼门口);邮编:366100
巡察组干部作风纪律监督电话:
0598-7220907(大田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)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、提供线索,并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。
特此公告
中共大田县委巡察二组
2024年3月19日